2016年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开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承担土地收购、征用、开发储备和出让工作。协调开展耕地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和业务股室,实有人数7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总计:8人,其中: (1)参公事业编制8人,实有8人;
副科级1人,科员7人。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收入总计150.29 万元,支出总计150.29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92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5年度增加3万,原因是业务增加。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公用经费 12 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率22.07%,主要原因是人员节日费列出在人员经费里。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 手续费0.1万元、 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公务用车运维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价值为13168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